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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实践教育管理办法

组织学生到企业开展实践教育活动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为规范学院、基地和学生在企业实践教育活动中的行为,提升校企合作的效度,特制订本办法。

一、实践形式和要求

企业实践教育活动主要包括专业认识实践、企业认知实践、专业技能与专业知识培训、软件项目开发实践、毕业设计等。

专业认识实践:组织学生参观典型软件系统与产品研发与管理的流程与设备工具,初步了解软件行业需求。使学生初步了解专业的性质和应用领域,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企业认知实践:通过在岗跟班实习,参与企业与专业相关的实践劳动,使学生初步了解掌握系统设计与开发的基本过程和所需的知识与能力,了解企业的文化和制度、熟悉企业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方式。

专业技能与专业知识培训:通过组织学生到企业或聘请企业工程师到学校进行专业培训,使学生初步掌握典型项目与产品的研发基本流程、原理,了解常用软件开发平台,掌握典型软件项目与产品的软硬件开发环境构建,提高系统设计、调试、测试的水平。

项 目开发实践:通过参与企业真实项目的开发,帮助学生熟悉实际软件项目分析、设计、开发、测试、提交等完整流程,熟悉企业各类文档模板,并按照这些模板撰写 项目文档;熟练掌握各种软硬件环境的搭建及各种开发工具的使用;能独立设计完成中小型系统解决方案;养成良好的表达、沟通和团队协作能力。

毕业设计:在企业工程师与学校导师共同指导下确定毕业设计题目,撰写开题报告,进行设计与实现,并完成毕业设计作品,以实现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和解决工程实践问题能力的提升。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江苏师范大学自动化专业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学院院长担任,委员若干名,由学院教师和合作单位负责人或技术总监组成。委员会主要负责专业建设规划,培养方案制订、修订等。委员会下设“实践教育中心建设联合工作组”。工作组设组长1人, 由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若干人,分别由专业负责人和合作企业的副总经理或技术主管共同担任,相关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作为成员。工作组主要负责 制订合作推进计划,细化推进工作方案,落实具体工作,协调处理推进工作中发生的问题等事项。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工作组每半年举行一次会议,总结前期 工作,商讨后续工作等。对合作过程中出现的不测事件,校企双方随时沟通处理。

工作组组长工作职责:

1、统筹规划实践基地建设,对已建基地和拟建基地进行考察评估,与符合条件的企业签订、续签合作协议;

2、负责实践教学运行管理,包括制订实践教学计划,安排实践教学内容,组织实践教学质量检查,监督实践教学成绩考核,选派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聘请企业技术人员担任我院兼职教师,总结实践教学成效等;

3、负责与实践基地的沟通联络,随时了解学生在基地的学习、生活情况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4、敦促实践基地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三、教学管理

学生参加校外实习实践教育活动,原则上由学院统一安排,若学生自行联系实践单位,须经学院审核,审核通过,方能前往。

在校外实践教育活动开始前,学院与实践基地的相关负责人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进程安排,事前沟通实践教学活动的具体内容、时间、人员安排,明确实践教学活动的目标和考核办法。

实践内容包括职业技能培养、工程项目实践、项目管理实践等。实践基地须提供真实的工作环境和真实的商业项目;实践基地按照有关的生产标准对实践过程进行管理,例如,对项目策划、需求分析、系统设计、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编码、单元测试、集成测试、系统测试、产品提交、产品维护等各个阶段进行标准开发流程的管理和监控。

除了专业内容的实践以外,企业要注重对学生进行团队合作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学生通过实践不仅能掌握本专业的核心技术和职业技能,而且得到职业综合素质的培养。

根据实践教育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知识、能力或行为规范方面的问题要进行适时的总结反馈,以便在制订、修订实践教学计划、大纲和日常教育时加以吸收改进。

四、师资管理

学院与基地共同选择确定实践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具有合适的学历、技术职务或技术等级,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有较高的技能水平,以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组织校企双方指导教师认真研讨实践教学活动的计划、大纲与指导书,规范实践指导行为。

对学院聘请的企业兼职教师,开课前须组织试讲,合格者方可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

对选派到企业挂职锻炼的我院教师,须明确锻炼目标任务,期满后由校企双方共同考核,完成任务者方可享受相应待遇。

学院协助企业加强对实践全过程的指导与管理。对集中实习实训的,要派固定的带队教师专人管理;分散实习的,要派责任心强的教师定期巡回指导。

五、学生管理

校企双方要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和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企业的作息时间,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教育学生时刻注意自己的人、财、物安全;教育学生自觉维护学校和企业形象。学生在企业实践期间的人身安全由企业和学院共同负责。

学生须虚心接受教师的指导,克服畏难情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企业交给的学习和实践任务。

学生须定期向学院和企业双方的导师汇报学习与实践情况。

校企双方的指导教师在评定学生实践教学活动的成绩时,要结合学生的平时表现综合评定。

六、就业指导

学生在企业学习实践阶段,校企双方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就业指导工作。学院鼓励学生优先与实践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实践企业要为学生就业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服务。

七、成绩考核

学生在企业学习与实践期间,日常考核由企业负责,内容包括:出勤、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团队协作、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等。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实践教学活动结束后,由学院和企业指导教师共同针对学生在实践教学活动中反映出来的专业能力、合作意识、创新能力、日常表现和实践总结等进行全面考评,写出评语,并进行成绩评定,导师签名并加盖实践单位公章后寄给学院。所有过程材料都要收集整理归档。

八、基地管理

在企业学习与实践阶段,企业要为学生提供的必要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工作间内要配备空调、饮水机、投影仪、白板等必要设备;宿舍不超过4人一间;做好学生的思想、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要适时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企业要认真落实双方共同制订的培养方案,精心组织力量实施教学与实践指导,加强过程管理,认真做好过程材料的记录工作。

企业应自觉接受学院不定期的教学质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处理。

学院每半年召开一次实践基地负责人座谈会,倾听实践基地的意见,不断总结和交流实践基地建设经验;每年开展一次校外实践基地评估,对实践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每年评选3家企业作为示范实践基地。对不合格基地予以摘牌。以此促进实训基地建设水平的提高,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